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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易学风水道坛应用研讨院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院在政府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从事活动。
第二条 本院的业务活动以博大精深的易学理论为支柱,告诉民众趋吉避凶,远离灾祸,平安发展,走向富裕,追求幸福,以造福社会,造福民众,推动社会的和谐发展为宗旨。
第三条 本院欢迎海内外志士仁人友好访问,广纳贤才,欢迎有识之士积极参与、加入本院活动.
第二章 人员机构
第一条 本院由高级心法预测专家、风水专家、天星择日专家、姓名学专家,周易八卦、四柱命理、奇门遁甲预测大师、道坛法师组成。愿意履行本院义务,服务社会,申请加入本院的,须由院长、副院长共同考核,确认资职后,方可成为本院成员。
第二条 本院设一个总部,下设两个办公室。
1, 总部在宜昌市东山大道12号107室,由院长许松柏、副院长向延平、起名专家魏大钦主持。 办公室地点:宜昌市东山大道12号107室(4楼)。挂牌《峡江易学堂》
2, 两个办公室设在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(县城),分别由副院长刘全春、张万焱主持。
(1)副院长刘全春办公室地点:长阳商业城南门路《同仁诊所》对门二楼,挂牌《风水八卦》。
(2)副院长张万焱办公室地点:长阳《北山超市》进门左侧二楼,挂牌《长阳笑博信息咨询服务站》。
第三章 客服
第一条 客户要求服务的,本院不得无理拒绝。除客户指定的服务对象外,本院按专长委派专家、大师为其服务,并按照本院统一标准收取服务费;对于确有实际困难的客户,经本院许可,可以少收或免收服务费。
第二条 本院委派的专家、大师为客户服务后,若客户不满意,本院将从新调整服务,不退服务费,不另收服务费。
第三条 凡本院专家、大师个人与客户发生的业务关系,若客户不满意,由其个人负责,与本院无关。
第四章 本院专家大师的权利及义务
第一条 有权对本院的发展、管理提出建议。
第二条 对违犯本院规定的成员,有权举报或批评。
第三条 按本院规定交纳年度活动经费。
第四条 按本院规定比例上缴客户服务费提存。
第五条 无特殊情况,不得拒绝参加本院的重大活动.
电话:15671045888(许淞柏老师)0717-6711529 邮件:1519911698@qq.com 地址:湖北省宜昌市东山大道12号107室
峡江易学堂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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